【发稿时间 :2020-07-02】
镇赉县哈吐气蒙古族乡宝山村太阳能路灯
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哈吐气蒙古族乡宝山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项目招标人为镇赉县哈吐气蒙古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赉县哈吐气蒙古族乡宝山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镇赉县哈吐气蒙古族乡宝山村;
2.3 工程规模: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日起60天内完工。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8最高投标限价:110.7581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符合资质承包范围的要求的业绩,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应出具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出具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7年-2019年),新成立公司提供就近年份财务报告,要求财务综合情况良好;
3.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从事过同类业绩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少于一项,在白城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业企业,业绩不作要求);
3.9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被授权人,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的社会保险证明;
3.10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及“第三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在镇赉县馨苑小区6号楼3单元10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出不退(注:投标人应将以上款项以转账方式于2020年07月10日16:00前一次性转入并到达招标代理公司账户并将转账截图发送至447278052@qq.com,收款单位: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北京大街支行帐 号:35940188000069312)。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接受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 7月 28日14: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为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政务大厅六楼)。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0年7月28日14:30时。
5.3开标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政务大厅六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哈吐气蒙古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镇赉县哈吐气蒙古族乡
联系人:金艳军
电 话:13943628034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2555号
联系人:盛女士
电话:13500890251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