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7-14】
镇赉县洮儿河堤防敖包营子险段
91+760至哈拉火烧险段应急度汛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XR-GC2020-064
一.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洮儿河堤防敖包营子险段91+760至哈拉火烧险段应急度汛工程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任务通知书编号20071批准招标,采购人为镇赉县水利应急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赉县洮儿河堤防敖包营子险段91+760至哈拉火烧险段应急度汛工程。
2.2 建设地点:镇赉县境内。
2.3采购范围:建筑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等。
2.4 采购预算:2400400元。
2.5 计划工期:2020年8月6日至2020年9月6日。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
3.3 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是新成立的企业,须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并符合财政部令第87号。
3.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等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3.5外省入吉施工和监理企业须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需提供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磋商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7月15日至2020年7月21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电子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企业近三年(2017年-2019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外埠企业网站备案截图加盖公章(如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办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4.4 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白城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室一(地址:白城市公园东路14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赉县水利应急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闵新建
联系电话:0436-722273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星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红晟陶然庭苑19栋(陶然公馆)6楼
联系人:田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68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