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7-24】
项目编号:JLTH-20-00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执法、执勤车辆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20079】号采购任务通知单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泰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执法、执勤车辆项目一标段
(项目编号:JLTH-20-009-01)
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购买执法、执勤车辆项目二标段
(项目编号:JLTH-20-009-02)
2.2招标范围及数量:采购车辆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3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交货地点: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2.6采购总预算: 一标段227.4万元;二标段49.6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 投标单位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7月24日8时30分至2020年7月30日16时30分前(北京时间),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3.2-3.2中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泰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白城市洮北区新华东大路2号楼一单元901室)购买招标文件,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3日上午10时00 分 ,地点为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人民币3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8000 元; 投标人请于2020年8月13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吉林省泰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吉林省镇赉县奥体东路号
联系人:崔云飞
电话:0436-8576259
招标代理:吉林省泰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新华东大路2号楼一单元901室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新华路支行
账号:22001666041052502967
监督部门: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