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08-21】
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ZZ-ZCHW-2020013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镇赉县人民检察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2项目采购名称: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
2.3项目采购数量:
序号 |
产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设备采购项目 |
批 |
1 |
2.4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5交货地点:镇赉县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2.6交货期:签订合同后6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2.7采购预算:850000元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次所采购内容的能力的投标人,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8月21日至2020年08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正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白城经济开发区开发大街666号 )获取招标文件需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10日09时00分,地点为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 政务大厅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镇赉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镇赉县
邮 编:1373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76044690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正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经济开发区开发大街666号
邮 编:137000
联 系 人:顾女士
电 话:0436-6988992转806
监督机构: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