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11-18】
镇赉县园林管理中心购买养护生产用车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HY2020-1118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为镇赉县园林管理中心购买养护生产用车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政府采购任务通知单20190号批准招标,采购人为镇赉县园林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和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镇赉县园林管理中心购买养护生产用车项目;
2、采购内容:洒水、清雪一体车5辆(带除雪滚刷),半截车2辆(生产用车)(具体参数详见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采购预算及资金落实情况:334万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完毕并投入使用;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三.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相关证明材料;
4、近一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财产未被接管和冻结,需提供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2020年成立的企业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2017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须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供应商不能列入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当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等于或者高于采购人设定的采购预算,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和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 营业执照(副本);
4) 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供应商近一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财产未被接管和冻结,需提供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2020年成立的企业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6) 提供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页面截图(具体截图内容详见公告正文);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4.3 发售方式:现场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09日9时00分,地点为白城市政务大厅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二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赉县园林管理中心
地 ...址:镇赉县镇赉镇西顺路
联 系 人:张丽华
联系电话:139436286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和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副81号(正普路与普阳街交汇)综合楼101号房。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431-81680001
招投标监管部门: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