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11-25】
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HRZTB-2020-51
根据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部门采购任务通知书,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现委托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项目
1.2 采购计划编号:20192
1.3 采购内容: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具体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1.4 服务期限:合同签定生效后1个月
1.5 项目地点: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1.6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1.7 采购预算:460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本次招标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课题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正高级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调查许可证》(支持涉外数据调查和数据来源)。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具有2020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0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2.3 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2.4 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语言:中文
四、获取询价采购文件的时间、方式及询价采购文件售价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10米第三门市)购买询价采购文件,询价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前三年未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
4)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近半年社保及完税证明。
6)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2018年-2020年)
7)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8)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9)供应商需提供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供应商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严格落实责任,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对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者,一经核实,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证。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询价采购文件。
五、询价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08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一。(公园东路1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价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报价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或报价保函。
5.4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报价保证金: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按照询价采购文件相关要求递交报价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镇赉县永安东路
联系人:关女士
电话:0436-723859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10米第三门市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中兴路支行
账号:163643270162
法定代表人:陈金伟
联系人:闫美含
联系方式:0436-350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