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12-07】
项目编号:HRZTB-2020-53
一、招标条件
镇赉县人民法院采购法务通移动办公系统平台使用服务项目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任务通知书编号为“20213”,招标人为镇赉县人民法院,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赉县人民法院采购法务通移动办公系统平台使用服务项目
2.2 竞争性磋商范围:移动办公系统平台使用服务24月,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采购预算:99.97万元。
2.4 服务周期:合同签定生效后24个月结束。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有一项已完成的项目业绩;供应商需拟派出项目负责人1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17年-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具有2020年任意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响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响应(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
3.7需提供供应商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供应商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严格落实责任,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对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者,一经核实,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4.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07日至12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在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白城市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10米第三门市)。
4.3获取方式:
报名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5)2020年任意月份社保及完税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2018年至今)
8)项目负责人职称证。
9)“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
10)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否则无效。
4.4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 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二。(公园东路1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
5.4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
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赉县人民法院
地址:吉林省镇赉县永安西路
联系人:屈先生
联系电话:0436-7222939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10米第三门市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中兴路支行
账号:163643270162
法人:陈金伟
联系人:闫美含
电话:0436-350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