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12-22】
项目编号:JLFZ2020187
本项目镇赉环城国家湿地公园2018年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 20222 ),招标人为镇赉县林业和草原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镇赉环城国家湿地公园2018年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2.2建设地点:镇赉县。
2.3建设规模:镇赉环城国家湿地公园2018年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
2.4预算金额:233.3256万元。
2.5招标内容及范围:
一标段:湿地公园护坡工程、防护围栏工程(杨戏法泡);
二标段:数字监控系统及无人机一台。(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
2.6计划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作为开工日期,要求2021年11月30日前完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3.2.(一标段)施工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证书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内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近一年任意1个月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须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6.(一标段)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办[2017]57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投标单位及个人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不可泄露招标人商业机密信息,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招标公司领取招标文件,需以下证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标段提供);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标段提供);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标段提供);5入吉备案网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一标段提供);5公司近一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及纳税类型复印件加盖公章;6公司近三年(2017、2018、2019年)类似项目业绩;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9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0公司纳税类型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近一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凭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近一年任意3个月的缴费记录或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09时00分,递交至白城市政务大厅六楼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镇赉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址:镇赉县凌云西路859号
电话:0436-7282105
联系人:宋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中海国际广场A座14层1408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31-80545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