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12-29】
镇赉环城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镇赉环城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费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政府采购任务通知单20225号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镇赉环城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费
2.2项目编号:JLSHY2020-1229
2.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镇赉环城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费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工程结算提报值15609.8505万元。
2.4采购预算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5项目地点:镇赉县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结算审核完成之日止。
2.7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2.8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依据《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建协〔2020〕38号)文件规定报折扣系数,最高折扣系数为1.0。
3.1投标人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及高级工程师资格。
3.3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不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2020年成立的企业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6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吉建管[2019]28号文件、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1 请于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0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和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资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证书;
(5)提供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不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如为2020年成立的企业仅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即可;
(6)提供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页面截图(具体截图内容详见公告正文);
(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以上证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4.3 发售方式:现场领取,不办理邮寄业务。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1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 白城市政务大厅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采购单位: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镇赉县
联系人:李达
联系电话:1584462000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和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副81号(正普路与普阳街交汇)综合楼101号房。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431-81680001
监督机构: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