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2-24】
招标项目编号:ZCT-2021-0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白鹤路(成来大街—外环路)绿化工程及飞鹤路(银诺克大街—外环路)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任务通知书编号为:210024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公司为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赉县白鹤路(成来大街—外环路)绿化工程及飞鹤路(银诺克大街—外环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ZCT-2021-015
2.3建设地点:镇赉县白鹤路(成来大街—外环路)、飞鹤路(银诺克大街—外环路);
2.4招标控制价:841.1519万元。
2.5工程规模:镇赉县白鹤路(成来大街—外环路)绿化工程及飞鹤路(银诺克大街—外环路)人行道改造工程。
2.6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8计划工期:2021年3月26日-2022年6月30日
2.9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内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7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证明原件;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执行关于《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相同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盖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可提供电子版证书打印版,并提供查询途径);
(4)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
(6)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7.2018.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企业资金良好证明);
(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良好信用记录网页版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网页版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9)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3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政务大厅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镇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团结东路1999号
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436-72930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同欣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08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8243477631
招投标监管部门: 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