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5-17】
镇赉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购买生产用车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XRT-202102
一.招标条件
镇赉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购买生产用车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210066”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人为镇赉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赉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购买生产用车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数量:清洗吸污车一台、抑尘车一台、垃圾压缩车三台、抛雪机一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主要设备技术规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安装调试结束
2.6设备价款共计397万元,投标报价超过该预算将导致废标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
3.4投标单位需提供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未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投标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小企业)政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5月17日至2021年0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鑫瑞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金地花园203号楼-3门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前三年未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
4)提供2018-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日以后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公司提供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5)近半年社保及完税证明。
6)提供2018年-2020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7)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8)投标人需提供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投标人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严格落实责任,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对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者,一经核实,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08日上午09时00分 ,地点为白城市政务大厅6楼第一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申请人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址:镇赉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联系人:赵俊国
电话:1894379211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金地花园203号楼-3门市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洮安路支行
账号:158855530865
联系人:张宇佳
联系方式:0436-35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