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5-17】
镇赉县镇赉镇新立村、太平堡牛场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DATS2021-30(J)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镇赉镇新立村、太平堡牛场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已由镇赉县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镇赉县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安市通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境内。
2.1工程名称:镇赉县镇赉镇新立村、太平堡牛场生态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2.2工程内容:
监理标段 |
施工标段 |
主要工作内容 |
标段控制价(元) |
JL01 |
01 |
土地平整工程、土壤改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
344,700.00 |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类似业绩: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近三年(2018年至今)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监理业绩,且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须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大安市通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1016674287@qq.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18604450896),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报名资料如下:
(1)单位介绍信;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需提供以上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
招标文件工本费1000元,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购买款以转账方式于2021年5月21日16:00前一次性转入并到达以下账户:
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大安市通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银行:吉林大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077040201101520001619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6日上午9:00时,地点为白城市政务大厅6楼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赉县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镇赉县民生大厦11楼
联 系 人:孟科长
电 话:17604467808
招标代理机构:大安市通顺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长虹街仿古街中段道西北数第6门市
联 系 人:冷丽
电 话:18604450896
监督单位: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