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7-06】
招标项目编号:BCCG20210100Z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财政局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任务通知书编号为:210117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镇赉县财政局,招标代理公司为吉林省恒泰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赉县财政局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BCCG20210100ZL
2.3建设地点:镇赉县财政局;
2.4招标控制价:324.6773万元。
2.5工程规模:镇赉县财政局综合楼维修改造工程;
2.6招标范围:经审查合格的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8计划工期:2021年8月5日至2021年10月5日
2.9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内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6投标人应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企业信誉须良好,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证明原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执行关于《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6日09:00至2021年7月13日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没有系统下载记录或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政务大厅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1.交纳形式和时间:投标人请于开标截止时间前(2021年7月27日09:00),采用以下两种中的任何一种非现金形式提交:一是电汇、转账或者网银等,以资金到账为准(备注中必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其中项目名称可简写);二是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2.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包号 |
数额 |
开户银行 |
账号 |
1 |
6万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临河街支行 |
22050131006500000136 |
账户名称 |
吉林省恒泰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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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示 |
供应商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当在存款单备注中注明所投项目的采购项目编号,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查询、识别保证金信息。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财政局
地址:镇赉县庆余南街698号
联系人:王立鹤
电话: 0436-722280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泰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12室
联系人:张薇薇
电话:15943494443
监管部门: 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