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7-23】
地方国营镇赉县渔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招标编号:BCCG20210133ZL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地方国营镇赉县渔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任务通知书编号为“210127”。采购人为地方国营镇赉县渔场,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地方国营镇赉县渔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监理
2、工程建设地点:地方国营镇赉县渔场哈尔淖水库
3、监理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之日止
4、竞争性磋商范围: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5、工程预算:60.53万元
6、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具有本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聘用书,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完成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渠道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需提供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供应商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严格落实责任,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对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者,一经核实,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7、本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的招标活动的响应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07月23日08时30分至2021年07月30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没有系统下载记录或从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8月09日下午15时30分,地点:白城市政务大厅六楼第二开标室(公园东路14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应在2021年08月09日下午15时3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方国营镇赉县渔场
地址:镇赉县沿江镇南
联系人:王修龙
联系电话:0436-7841504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10米第三门市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中兴路支行
账号:163643270162
法人:陈金伟
联系人:闫美含
电话:0436-3506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