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8-26】
项目编号:BCCG20210180ZL
一、招标条件
镇赉县镇赉镇南岗子村高老窝堡屯内路改造项目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210171”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人为镇赉县村村通等级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镇赉县镇赉镇南岗子村高老窝堡屯内路改造项目;
2.2竞争性磋商范围:
标段 |
路线名称 |
规模 |
面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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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宽度 |
厚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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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南岗子村高老窝堡屯内路 |
2.933 |
水泥 |
3.50 |
20 |
主要工程内容:路基、路面及其附属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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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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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镇赉镇;
2.4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173.1439万元(设暂列金3%);
2.5计划工期:2021年09月20日-2021年10月31日止,共42日历天;
2.6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至今)累计完成过不少于5公里类似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至少一项(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 号、吉建管〔2016〕30 号、吉建管〔2018〕12 号、吉建管〔2019〕11 号、吉建管〔2019〕28 号、吉建管〔2019〕82 号等相关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法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查询情况。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供应商需提供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签字加盖公章);供应商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严格落实责任,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对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者,一经核实,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08月26日08时30分至2021年09月02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没有系统下载记录或从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09月09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白城市政务大厅6楼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应在2021年09月09日下午14时3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中兴路支行
账号:163643270162
联系人:闫美含
电话:0436-3506333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10米第三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