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9-27】
(招标编号:BCCG20210271ZL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东屏镇乌木村屯内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审批字〔2021〕121号批准建设,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210228”号镇赉县政府采购部门采购任务通知单批准采购及中共镇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下发的镇农组办字【2021】33号文件进行实施批准,项目业主为镇赉县东屏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镇赉县东屏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BCCG20210271ZL
2、任务通知书编号:210228
3、项目名称:镇赉县东屏镇乌木村屯内道路建设项目
4、建设规模:镇赉县东屏镇乌木村屯内道路建设项目,总里程为4.12公里。
5、项目预算:人民币大写:贰佰肆拾陆万肆仟伍佰捌拾肆元(小写:2464584.00元)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7、建设地点: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境内。
8、计划工期: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1月13日,总工期2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0、施工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8.2019.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8年-2020年之间的,提供2018年-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或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至少完成过一项5公里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合格证书(B类),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企业资质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9月27日8时30分至2021年10月9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没有系统下载记录或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保证金形式:
以转账或电汇、网银、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吉林省盛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支行,账号:07714001040009784,投标保证金:肆万元(40000.00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9时00分前提交,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出具的回执单时间为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白城市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二)
五、其他补充事宜
5.1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递交。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
金;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2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镇赉县东屏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赉县东屏镇乌木村
联系人:贝洪林
电话:13596878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盛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前郭县幸福E家11栋三单元106商企
联系人:刘硕
电话:15043862788 15143629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硕
电话:15043862788 15143629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