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10-14】
项目编号:BCCG20210295ZL
一、招标条件
镇赉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购置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移动式垃圾压缩厢项目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任务通知书编号为“210236”,采购人为镇赉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赉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购置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及移动式垃圾压缩厢项目
2.2 竞争性磋商范围:购置车厢可卸式垃圾车2台、移动式垃圾压缩厢2个,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3 采购预算:172万元,超过该预算将导致废标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安装调试结束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渠道查询。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小企业)政策。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10月14日08时30分至2021年10月21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磋商文件,没有系统下载记录或从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公园东路1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磋商保证金
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应在2021年10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吉林省鑫瑞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赉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址:镇赉县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联系人:赵俊国
联系电话:18943792110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金地花园203号楼-3门市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洮安路支行
账号:158855530865
联系人:张宇佳
电话:0436-35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