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10-27】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BCCG20210307ZL
项目概况
本项目“镇赉县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服务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编号210241”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镇赉县税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CG20210307ZL
项目名称:镇赉县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0.99万元
采购需求: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为“平台”)服务项目所需设备及软件平台系统的安装、部署、调试、验收、培训、运行维护,至少提供持续12个月的实时双向税控数据服务。
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软件编程、信息安全等现代信息技术,部署加油站数据管理平台,安全、准确、完整地采集28座加油站加油信息、液位仪信息,与申报信息进行比对,达到防范加油站纳税人隐瞒销售收入、弄虚作假、虚开发票、偷逃税款的目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参数)
项目地点:镇赉县域内加油站
项目完成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1.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新成立公司以公司起点时间为准提供最新月份公司财务报表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公司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采购需求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招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2.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需求文件。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期内查询截图);以投标供应商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公告关于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10月27日 08 时30分至2021年11月03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没有系统下载记录或从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地点:白城市政务大厅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8.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8.3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2021年11月1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8.4收款人全称: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赉分公司
账 号:6232710805000129722
开 户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镇赉支行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镇赉县税务局
地 址: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镇赉镇嫩江东路800号
联系人:张大伟
电 话:18143665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 系 人: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孙菲
电 话:18643621752
3.监督机构: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