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12-03】
镇赉县人民检察院检务云平台建设租赁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BCCG20210334ZL
项目概况
本项目“镇赉县人民检察院检务云平台建设租赁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编号210263”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CG20210334ZL
项目名称:镇赉县人民检察院检务云平台建设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64.06万元
招标范围:移动办公系统平台使用服务24月,并无偿提供移动办公系统平台1套、办公平台使用终端60台办公终端应用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4个月。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第十七条[供应商资格条件材料]: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允许以法人身份或任一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拟派出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计算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新成立公司以公司起点时间为准提供最新月份公司财务报表或其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近半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响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期内查询截图);以投标供应商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响应。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政府采购公告关于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12月03日 08 时30分至2021年12月10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2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地点:白城市政务大厅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二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电汇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8.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8.3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2021年12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8.4收款人全称: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赉分公司
账 号:6232710805000129722
开 户银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镇赉支行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赉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吉林省镇赉县环城东路
联系人:周鑫
电 话:17604469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联 系 人: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
联系人:孙菲
电 话:18643621752
3.监督机构: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