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9-16】
镇赉县特殊教育医教结合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BCCG20220343ZL
一、招标条件
镇赉县特殊教育医教结合设备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任务通知书编号为“220195”,采购人为镇赉县电化教育与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1、项目名称:镇赉县特殊教育医教结合设备项目。
2、竞争性磋商范围:镇赉县特殊教育医教结合设备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采购预算:45万元,超过该预算将导致废标。
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安装调试结束。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2年09月16日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3日17时3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磋商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一开标室(公园东路14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六、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应在2022年09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镇赉县电化教育与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地址:镇赉县庆余南街916号
联系人:尹洪义
联系电话:18643622828
2、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10米第三门市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中兴路支行
账号:163643270162
联系人:闫美含
联系电话:0436-3506333
3、监督机构: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