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12-14】
镇赉食品产业园公用设施项目第四批设备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BCCG20220453ZL
一、招标条件
镇赉食品产业园公用设施项目第四批设备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220251”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人为镇赉县宏远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分为六包,预算总金额:667万元,一包:163万元,二包:100万元,三包:132万元,四包:73万元,五包:79万元,六包:12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该预算将导致废标;
2、项目名称:镇赉食品产业园公用设施项目第四批设备;
3、招标范围、数量及技术要求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
招标范围 |
数量 |
技术要求 |
交货期 |
1 |
厂用变压器 |
2500kVA主厂房工作变3台,2000kVA污水工作变1台,800kVA脱硫工作变1台。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开始交货,5个月完成供货。 |
2 |
加药及取样装置 |
2台80t/h循环硫化床锅炉配套的1套炉水加磷酸盐系统、1套给水加联氨系统、1套循环水加药系统及2套取样装置。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开始交货,5个月完成供货。 |
3 |
锅炉吹灰系统 |
2台80t/h循环硫化床锅炉配套的蒸汽吹灰器及吹灰器系统阀门及管道。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开始交货,5个月完成供货。 |
4 |
蓄电池及充电装置、直流屏、EPS设备 |
蓄电池1组(单体蓄电池2V,800AH,共104只),充电屏1面(模块充电电流不小于160A),直流馈线屏2面(64路,配直流绝缘监察装置1台),EPS电源屏1面(45kW),EPS馈线屏1面(20路50A),蓄电池内阻测试仪1台,蓄电池放电仪1台等。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开始交货,5个月完成供货。 |
5 |
10kV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和厂用电监控系统设备 |
PT测控装置3台,电容器保护装置3台,线路保护装置5台,电动机保护装置20台,变压器保护装置12台,备自投装置4台;厂用电监控1套(含全功能电气工程师站,系统软件,通信管理机,规约转换装置,交换机及站控层、间隔层屏柜各1面,网线、光纤等附属设施);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屏1面(含2台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及屏柜附件),厂用电快切屏1面(含满足双向事故切换快切装置及屏柜附件),公用测控屏1面(含满足技术要求的测控装置及屏柜附件),对时屏1面(含对时装置2台及屏柜附件),电压并列屏1面(含电压并列装置1台及屏柜附件)等。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开始交货,5个月完成供货。 |
6 |
冷却塔塔芯材料 |
1座2000m²冷却塔的塔芯材料,包括淋水填料、托架、配水管(包括管件、预埋管)、PVC除水器、喷溅装置、塔芯材料等,包括上述供货材料安装及调试。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生效后4个月开始交货,5个月完成供货。 |
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安全和环保标准;
3、投标单位需提供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投标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2年12月14日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1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06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6楼第二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一包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二包金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三包金额为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四包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五包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六包金额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应在2023年01月06日上午09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吉林省鑫瑞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宏远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镇赉县镇赉镇团结东路消防队道东
联系人:徐绍辉
电话:0436-729301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瑞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金地花园203号楼-3门市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洮安路支行
账号:158855530865
联系人:张宇佳
电话:0436-3511127
监督机构: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鑫瑞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