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12-15】
镇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镇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220247”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人为镇赉县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镇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CCG20220455ZL;
2.项目名称:镇赉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585万元;
5.最高限价:585万元;
6.采购需求:外业采样工作:盐碱耕地表层土样采集1625个点;土壤样品成分检验:土壤样品成分检验1625个点,检验30大项41小项指标;
7.合同履行期限:外业采样工作2023年01月10日前完成;土壤样品成分检验2023年02月28日前完成;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服务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10.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化验实验室需符合通过“国家三普办筛选检测实验室名单”的单位,项目团队需具有5名及以上“表层土壤调查采样技术培训考核合格人员”名单中人员;
3.3近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2年成立的企业应提供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供应商需提供近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页截图;不允许“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信用记录查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需对报名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编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需明确以牵头人为主体,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1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采购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或电汇、网银、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开户名称:吉林省鼎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临河街支行,账号:22050131006509955555,投标保证金: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出具的回执单时间为准。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白城市政务大厅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二。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赉县黑土地保护监测中心(镇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 址:镇赉县镇赉镇团结西路666号
联系人:孟庆东
联系方式:0436-7222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鼎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中海国际广场A座2202室
联系人:孙小东
联系方式:0431-888882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小东
电 话:0431-88888286
4.监督管理部门: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鼎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