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11-17】
吉林省镇赉县庆新涝区治理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单位项目
项目概况
吉林省镇赉县庆新涝区治理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单位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CG20230791ZL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230207;
项目名称:吉林省镇赉县庆新涝区治理可行性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编制单位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吉林省镇赉县庆新涝区治理工程解决40万亩易涝水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终结止;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工程咨询单位乙级、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执行《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1月17日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24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公园东路1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递交方式:投标人须在2023年12月0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存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等凭证上应明确用途为“投标保证金”、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核对查实。
4.收款人全称: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2205013149000999999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北亚泰大街支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吉林省中小型公益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白城市镇赉县凌云西路975号
邮 编:137000
联 系 人:林明
电 话:1860436333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白城市新华西大路6号
邮 编:137000
联 系 人:孔祥悦
电 话:18804362157
监督机构: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