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11-04】
镇赉县司法局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CCG20240612ZL
1.招标条件
镇赉县司法局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任务通知书编号为“240087”,招标人为镇赉县司法局,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赉县司法局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2.2服务范围:社会工作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2025年01月01日-2027年12月31日,共三年;
2.4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2.6预算金额:35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该预算将导致废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或公益二类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投标单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并将信用记录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04日08时3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7时00分,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白城市政务大厅6楼第三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步推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应在2024年11月27日上午09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公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司法局
地址:吉林省镇赉县慧缘街1023号
联系人:李雪枫
联系方式:0436-722301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创业大街西郊派出所南10米第三门市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分行中兴路支行
账号:163643270162
联系人:闫美含
联系方式:0436-3506333
监督机构: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红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