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3-02】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车辆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TY2021-05
1. 采购条件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车辆采购项目 已由 通榆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以 项目采购X[20210219]-0012号任务通知书 批准招标,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 购 人: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项目名称: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车辆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 皮卡车3台 。
采购预算(报价上限): 267570.00元 。
主要设备技术参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通榆县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证件齐全并保证验收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财务报告;
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5..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车辆,可以委托多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7.其他要求: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8.本次采购不接受电话和网上报名,报名时须携带如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工商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2)有效的银行开户证明(保证业务往来);(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信用中国证明(无违纪)。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 2021 年 3 月 2 日至 3 月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初审、购买询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9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 白城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二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 2021 年 3 月 9 日 上 午 9 时 00 分。
询价地点: 白城市政务大厅6楼开标二室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 通榆县开通镇 邮编: 137200
联系人: 颜景盛
电 话: 0436-4220233 传真: 邮箱:
代理机构: 吉林省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开通镇文明路995号 邮编: 137200
联系人: 刘杰
电 话: 13134362120 传真:0436-4220093
邮 箱:13204429786@163.com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通榆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1 年 3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