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08-26】
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积存渗滤液
处理工程(二期)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S20210824
项目名称:通榆县鹤城无公害垃圾处理厂积存渗滤液处理工程(二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999800.00元
招标内容: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2021年10月30日前。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声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查询结果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8月26日至2021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吉林省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南环城路与和融路交汇证大立方大厦1号楼1505-1506室)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项目经理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开户许可证;
(6)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声明函;
(10)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榆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第二开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名称:通榆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 址:通榆县开通镇
联 系 人:颜先生
电 话:0436—422023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杭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南环城路与和融路交汇证
大立方大厦1号楼1505-1506室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504449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