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3-05-31】
项目概况 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
1、项目编号: JLSD-ZB-202307
2、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2300529]-0115号
3、项目名称: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建设项目配套设施
4、标 段:第一标段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预算金额:29243979.00元。有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采购人不予接受。
7、采购需求:通榆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鹤城佳苑小区)建设项目一期配套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8、工 期:2023年7月1日-2023年10月31日(绿化工程2024年7月31日)。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0、服务地点:通榆县长青路南、团结路北、建设街东、生态大街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如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声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符合建设部、省、市相关要求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要求: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外省未实行电子查询系统的应提供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人员要求: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 (含)以上的技术职称,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人员齐全。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其他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0、2021、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自成立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投标人提供近半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半年任意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项目组成人员(不含退休人员)开启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响应无效;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对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029CR4M5A62CH/index.html)查询情况。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招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本工程的招标活动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3.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6日。
地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lbc.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登录界面(http://ggzy.jlbc.gov.cn/)进行基础会员诚信库注册,核验通过后,凭借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栏目,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找本项目,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必须使用自己的身份,从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竞标处理。供应商可通过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http://ggzy.jlbc.gov.cn/)“交易主体登录”进入政府采购业务,点击“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下载答疑文件,同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http://ggzy.jlbc.gov.cn/上发布。
售价:免费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榆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二室(通榆县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6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通榆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二室(通榆县开通镇新发北街1666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通榆县住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通榆县繁荣街育才路(住建局4楼)
联系人:张雪松
联系方式:137661000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506室
联系方式:张聪、0431-858211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聪
电 话:0431-85821148
4、监督单位
名 称:通榆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冯永利
电 话:13624364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