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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红岗子乡“千村示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变更公告

大安市红岗子乡“千村示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变更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QHYZB-22ZFCG005

项目名称: 大安市红岗子乡“千村示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公告

变更内容:

1、原公告: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2019〕71号文件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供应商须具备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供应商须具备由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1年);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企业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为准。

 

变更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资质有效,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办〔2019〕71号文件要求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供应商须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4供应商须具备由专业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2021年);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6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入吉企业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为准。

2、原公告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日期2022年09月231430分

变更延期投标截日期/开标日期2022年09月270930分

、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大安市红岗子乡人民政府

   址:大安市红岗子乡红岗子村

人:夏树江

   话:13943653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吉林省柒鸿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慧阳街安居三期1号门市101商铺

3、项目联系方式

  人:李佳琦

    箱:qihongyuan2022@163.com

    话:15886156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