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8-17 阅读次数:】
公告变更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18-031
工 程 名 称:万宝镇小学兴仁教学点维修项目
原 公 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以上需具有类似规模三年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情况。
现变更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以上需具有类似规模三年业绩(按资质成立年限提供业绩,没达到年限无需提供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