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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白城市洮北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2023年白城市洮北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Y-Z-2023BC040          

1.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白城市洮北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1.3、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9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2.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2、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可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检测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需经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

2)投标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税收未达到起征点需要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和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3)投标单位三年内无采样及检测数据造假、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

4)外业调查采样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近五年内,承担过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监测、土地质量调查、农业土壤污染调查、地质、地矿、林草外业调查与采样及相关野外调查采样工作等其中一项。有丰富的野外工作经验,熟悉野外工作流程,了解技术操作规程,掌握质量控制手段。

5)外业调查采样需具备5个以上调查队的能力(不含临时聘用人员),每个调查队不少于5人(经过专业培训不低于两人)。

6)外业调查采样拥有土壤环境类和地质地貌类相关专业(含农业资源、土壤农化、农业水利、土地调查、林业调查、环境地质等专业)背景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0%,其中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不少于20%。

7)参与外业调查采样人员除本单位人员外,可以外聘。聘用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只能受聘于一个机构,不可多单位聘用。聘用人员以聘用协议为准,并承诺全程参加调查采样。外聘人数不得多于本单位参与外业调查采样在职人数。

8)表层土壤样点调查采样技术领队应参加全国土壤普查办或“省三普办”举办的技术培训并培训合格。(提供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9)所有参与外业调查采样人员都必须经过外业调查与采样的技术培训。

10)检测实验室应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不少于7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

11)检测实验室应具有固定的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场所和设备设施;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及所需仪器设备;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50%以上的指标。

12)检测实验室近3年内应开展过土壤相关检测活动,年检土壤样品能力不少于3000个。

13)检测实验室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5人。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现变更为: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可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检测实验室应是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对其出具的检测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验室需经所属法人单位同意并授权。

2)投标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税收未达到起征点需要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和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3)投标单位三年内无采样及检测数据造假、违法违规等不良信用记录。

4)外业调查采样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近五年内,承担过土壤普查、耕地质量监测、土地质量调查、农业土壤污染调查、地质、地矿、林草外业调查与采样及相关野外调查采样工作等其中一项。有丰富的野外工作经验,熟悉野外工作流程,了解技术操作规程,掌握质量控制手段。

5)外业调查采样需具备5个以上调查队的能力(不含临时聘用人员),每个调查队不少于5人(至少一人需经过专业培训)。

6)参与外业调查采样人员除本单位人员外,可以外聘。聘用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只能受聘于一个机构,不可多单位聘用。聘用人员以聘用协议为准,并承诺全程参加调查采样。外聘人数不得多于本单位参与外业调查采样在职人数。

7)表层土壤样点调查采样技术领队应参加全国土壤普查办或“省三普办”举办的技术培训并培训合格。(提供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8)检测实验室应持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不少于7名)确认的省级及以上科研、教学单位实验室,可视为具有上述同等资质条件。

9)检测实验室应具有固定的样品制备、保存和检测场所和设备设施;具备全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理化性状指标检测能力,及所需仪器设备;资质认定批准或实验室认可的检测能力范围应涵盖50%以上的指标。

10)检测实验室近3年内应开展过土壤相关检测活动,年检土壤样品能力不少于3000个。

11)检测实验室通过所申请检测指标能力确认且在岗的检测人员多余5人。关键岗位(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监督员等)人员,应具备土壤检测相关的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

2.3、更正日期: 2023年09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白城市洮北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白城市洮北区

联系人:李伟

联系方式:16604367608

2.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宏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白城市金辉北街20楼-4 

联系人:杨柳

联系方式:13321467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

联系方式:13321467027  

监督管理部门:白城市洮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吉林省宏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3/09/12 09:06:09
吉林省宏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3/09/12 09: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