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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采购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大安市采购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1.1采购人: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1.2项目名称:大安市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系统软件采购项目

1.3项目编号:CCKSTC-20ZFFW0132

1.4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实施内容: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1.5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148万元

1.6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6.1财政部信息中心下发文件《关于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建设应用的通知》(财信办[2017]9号),文件中要求统一组织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的建设应用工作,系统建设要按照统建统管、节约成本的要求,保证本省(市)系统统一组织建设,原则上采用全省(市)集中部署模式,并再次指出原则上各地区应采用与财政部一致的系统。

2019年10月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疗保障局共同印发了《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吉财综(2019)788号),结合我省实际,转发《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财综(2019)29号),要求在2020年底前二级以上医院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推广运用医疗收费电子票据。

1.6.2系统统一:按财政部、吉林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区原则上使用由财政部统一开发建设的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财政部电子票据系统的开发商和运营商,其系统也是按照财政部技术标准开发的,使用其系统,与财政部及吉林省财政厅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保持一致,实现与吉林省财政厅的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闽侯海西高新科技园高新大道5号博思软件大厦

三、公示期限

3.1  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10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3.2其他能够提供并且愿意提供本公告拟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申请或异议。申请或异议中随附能够证明拟提供服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相关具体资料,并确保招标代理机构能够在公示期满后1个工作日内收到。超过规定期限提交的申请或异议,将不予接受。

3.3在公示期内,没有供应商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或异议,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如果有供应商响应了本公告第3.2条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将协调招标人组织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将依法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大安市卫生健康局

人:吕占东

联系地址:大安市正通路2号

联系电话:13843650449

2.财政部门:大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人:周连彪、张鹏途

联系地址:大安市

联系电话:0436-5231903

3.采购代理机构:长春市科胜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王璐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宇光街399号

联系电话:0431-88525198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