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9-06-28 阅读次数:】
通榆县新华镇大有村等10个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试点项目复垦区快速构建优质耕作层提质改造技术工程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THCG【2019】0049
通榆县新华镇大有村等10个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区快速构建优质耕作层提质改造技术工程项目已由通榆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X【20190605】-0612号批准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1.采购项目名称: 通榆县新华镇大有村等10个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区快速构建优质耕作层提质改造技术工程。
2.采购人 :吉林省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3.采购预算:223,556,931.00元 。
4.专家论证意见:
2019年6月20日,吉林省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在长春市对“通榆县新华镇大有村等10个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区快速构建优质耕作层提质改造技术工程”实行单一来源采购事项进行了论证,专家组听取了项目采购单位及技术研发单位的情况介绍,经质询和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该项目的主要技术原理是以富含长效稳定性腐殖质天然资材-木本泥炭为核心材料,通过添加天然木本泥炭+腐熟秸秆+生物激发调节剂等组合技术模式,快速构建新整治优质耕层,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替代20年的耕层培育过程,快速改良土壤理化及生物学性质,提升土地产能。
二、北京中向利丰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内唯一具有“利用木本泥炭进行快速耕作层构建”技术的企业,并拥有专利技术(专利号:ZL201810419329.X),专利内容符合通榆县新华镇大有村等10个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区快速构建优质耕作层提质改造技术工程的技术需求。
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法定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关键技术及相关材料。
综上,专家组认为:本次通榆县新华镇大有村等10个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复垦区快速构建优质耕作层提质改造技术工程需使用“利用木本泥炭进行工程化快速耕作层构建”专利技术,而北京中向利丰科技有限公司是唯一拥有该项专利的企业,且本项专利具有不可替代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北京中向利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赵兰坡 |
吉林农业大学 |
教授 |
张严历 |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 |
总规划师 |
杨振明 |
吉林大学 |
教授 |
王立春 |
吉林省农科院 |
研究员 |
杨大成 |
吉林省土肥站 |
研究员 |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北京中向利丰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24号22层2208室
6.公示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下午16时。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采 购 人: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魏新航
地址:通榆县利民路965号
电 话:18604369060
采购代理机构: 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
联系人: 胡工
电话: 0431—81177334
监督部门: 通榆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