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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分零拍卖交易公告

公车分零拍卖

一、标的名称:公车分零拍卖

二、标的物公务车4台分零竞拍。

三、公告期20215139:00-20215219:00。

四、挂牌价格

标的序号

品牌

行驶里程(公里)

登记日期

挂牌价格(万元)

1

大众迈腾(1.8)

259132

2008/11/21

2.2

2

大众帕萨特(1.8)

302543

2009/11/02

2.2

3

本田雅阁(2.0)

294414

2008/12/05

2.0

4

丰田凯美瑞(2.0)

247748

2008/06/26

2.0

五、转让方式:动态报价,竞买人登录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lbc.gov.cn/  交易主体登录’进行注册及报价。http://ggzy.jlbc.gov.cn/uploadfile/1fb60071-75c8-48b3-889f-8ead15f7fbaa/产权业务竞价操作手册.docx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展示时间:2021519日、2021年5月20日(工作时间两天集中展示;展示地点:白城市市内;联系电话13904367437

七、报名截止时间:从发布广告之日起至202152015:00止。

八、报名方式和所需提交证件凡是参与的竞价人首先登陆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lbc.gov.cn ),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库入库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政务大厅楼)办理CA认证异地可邮寄。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将无法参与竞价竞买人取得CA认证后,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认证联系电话18166820098http://ggzy.jlbc.gov.cn )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行相关操作(http://ggzy.jlbc.gov.cn/uploadfile/1fb60071-75c8-48b3-889f-8ead15f7fbaa/产权业务竞价操作手册.docx)。

竞买者为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企业需提供法人相关证明材料

九、缴纳保证金要求

1交纳截止时间202152015:00 (以银行到账为准)

2交纳数额每台车1.0万元如竞买多辆车则缴纳多份保证金

3、交纳要求:由账户转账 (不接受现金交纳)并在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每个标的单独缴纳保证金

4保证金账户:开户行:白城农商行政务中心分理处;帐户名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号:0770102171015300000078

十、自由报价起止时间限时报价开始时间表格查看);最小加价幅度:200 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

序号

品牌

行驶里程

登记日期

挂牌价格

自由报价 起止时间

限时竞价     时间

1

大众迈腾(1.8)

259132(公里)

2008/11/21

2.2(万元)

2021/5/13-202/5/21/ 9: 00

2021/5/21/   9: 00起

2

大众帕萨特(1.8)

302543(公里)

2009/11/02

2.2(万元)

2021/5/13-202/5/21/ 10:00

2021/5/21/  10:00起

3

本田雅阁(2.0)

294414(公里)

2008/12/05

2.0(万元)

2021/5/13-202/5/21/14:30

2021/5/21/  14:30起

4

丰田凯美瑞(2.0)

247748(公里)

2008/06/26

2.0(万元)

2021/5/13-2021/5/21/ 15:30

2021/5/21/  15:30起

十一成交价款:竞拍成交后一次性付款 ,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结清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及办理转让相关的其他事项。

十二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日15:00之前交纳竞价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登记注册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

2、标的成交后竞价保证金由我中心无息退还竞买人保证金。

3、转让标的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经登记注册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瑕疵以及本标的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本公告内容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买受人注意事项

5、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转让标的资产未设定抵押、担保等其他项权利,转让方有完全处置权转让方不出标的成交款项的发票转让方积极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


买受人注意事项

 

 

一、公告内容所介绍标的物现状均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按标的现状交付,转让方对标的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车辆所欠相关税费欠款,目前没有获得详细、准确的信息。买受人如竞买相关车辆,须承担代替车辆所有人履行补缴相关费用的义务,车辆欠缴税费由买受人补齐后方可过户交易。

拍卖车辆中如有交强险过期、年检过期、违章罚款、需维修等,请买受人予以充分注意。成交后买受人须办理交强险、年检、违章罚款或根据需要进行维修车辆的,买受人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四、拍卖车辆中有原单位标识,过户时需将车身标识去除

五、拍卖车辆标的不包括车辆号牌。

六、车辆不保证外迁。

七、每辆车竞买保证金应按公告要求足额缴纳如竞买多个标的物则需交纳多份竞买保证金。买受人竞买成功后需另外全额交纳竞拍款,保证金不抵扣竞拍竞拍成交者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转让方查验标的车辆车籍变更过户完成相关手续后,书面通知中心车辆过户保证金返还买受人。

八、在购车款全部交齐后,买受人方可将标的车辆提走办理车辆过户及相关手续。买受人须在竞买成功3日内交纳标的物竞拍价款,逾期未交标的物竞拍价款将视为买受人违约,转让方与中心协商决定取消该项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余款退还原竞买人

买受人在标的物移交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车辆过户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逾期未办理过户手续,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拍车辆中如因车辆本身或车籍手续等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的,买受人在车辆成交后5日内提出申请,可由卖方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车辆的拍卖。若收回车辆则以标的物成交价为准向买受人退还购车款,不做其它补偿买受人为所购买车辆所付出的任何费用转让方皆不予承担请买受人予以充分注意。

十、车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办理过户、车辆维修等如需将车提走的,无论是否完成车籍转移,自车辆交付买受人之时起,关于车辆的任何损毁或交通事故、违章等各种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址:http://ggzy.jlbc.gov.cn/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址: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政务大厅五楼) 

人:王女士     电话:0436-3295606 

 技术支持:郑先生     电话 13180605553

此项目公告内容以本网站公告信息为准,其他转载信息本中心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