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1-10-13 阅读次数:】
编号:20211013047
车辆分零拍卖披露公告
标的名称:车辆分零拍卖
一、标的物: 一辆大众迈腾、一辆大众帕萨特
三、公告期:2021 年10月13日9:00- 2021年 10月21日9:00。
四、挂牌价格:
标的序号 |
品牌 |
行驶里程(万公里) |
登记日期 |
挂牌价格(万元) |
1 |
大众迈腾 |
22.3 |
2010.8.10 |
2.5 |
2 |
大众帕萨特 |
15.8 |
2011.5.13 |
2.3 |
五、转让方式:动态报价,竞买人登录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lbc.gov.cn/ 交易主体登录’进行注册及报价。(http://ggzy.jlbc.gov.cn/uploadfile/1fb60071-75c8-48b3-889f-8ead15f7fbaa/产权业务竞价操作手册.docx)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展示时间:2021年 10月18日、2021年10月19日(正常工作时间)两天集中展示;展示地点:白城市市内;联系电话:13180607288
七、报名截止时间:从发布广告之日起至 2021年10月20日15:00止。
八、报名方式和所需提交证件:凡是参与的竞价人首先登陆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lbc.gov.cn ),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库入库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政务大厅六楼)办理CA认证(异地可邮寄)。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将无法参与竞价。竞买人取得CA认证后,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认证联系电话18166820098)(http://ggzy.jlbc.gov.cn )点击“交易主体”登陆,进行相关操作(http://ggzy.jlbc.gov.cn/uploadfile/1fb60071-75c8-48b3-889f-8ead15f7fbaa/产权业务竞价操作手册.docx)。
竞买者为自然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企业需提供法人相关证明材料
九、缴纳保证金要求:
1、交纳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0日15:00前 (以银行到账为准)
2.交纳数额:每个标的1.0万元(如竞买多个标的则缴纳多份保证金)。
3、交纳要求:由账户转账 (不接受现金交纳,如现金缴纳后果自负)并在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每个标的单独缴纳保证金。
4、保证金账户:开户行:白城农商行政务中心分理处;帐户名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号:0770102171015300000078
十、自由报价起止时间、限时报价开始时间(表格查看);最小加价幅度:200元 ,限时报价周期为90秒。
序号 |
品 牌 |
行驶里程(万公里) |
登记日期 |
挂牌价格(万元) |
自由报价 起止时间 |
限时竞价 时 间 |
1 |
大众迈腾 |
22.3 |
2010.8.10 |
2.5 |
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21日9:00止 |
2021年10月21日 9:00起 |
2 |
大众帕萨特 |
15.8 |
2011.5.13 |
2.3 |
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21日9:30止 |
2021年10月21日 9:30起 |
成交价款:竞拍成交后一次性付款 ,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成交价款结清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及办理转让相关的其他事项。
十一、受让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在报名截止日15:00之前交纳竞价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登记注册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
2、标的成交后竞价保证金由我中心无息退还竞买人保证金。
3、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全面了解;一经登记注册并交纳登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瑕疵以及本标的公告的全部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瑕疵及本公告内容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买受人注意事项》。
5、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转让标的资产未设定抵押、担保等其他项权利,转让方有完全处置权;转让方不出标的成交款项的发票;转让方积极配合受让方办理过户手续。
买受人注意事项
一、公告内容所介绍标的物现状均为参考值,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按标的现状交付,转让方对标的的真伪及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车辆所欠相关税费欠款,目前没有获得详细、准确的信息。买受人如竞买相关车辆,须承担代替车辆所有人履行补缴相关费用的义务,车辆欠缴税费由买受人补齐后方可过户交易。
三、拍卖车辆中如有交强险过期、年检过期、违章罚款、需维修等,请买受人予以充分注意。成交后买受人如须办理交强险、年检、违章罚款或根据需要进行维修车辆的,买受人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四、拍卖车辆中有原单位标识的,过户时需将车身标识去除。
五、拍卖车辆标的不包括车辆号牌。
六、车辆不保证外迁。
七、每辆车竞买保证金应按公告要求足额缴纳,如竞买多个标的物则需交纳多份竞买保证金。买受人竞买成功后需另外全额交纳竞拍款,保证金不抵扣竞拍款,竞拍成交者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转让方查验标的车辆车籍变更过户完成相关手续后,书面通知中心将车辆过户保证金返还买受人。
八、在购车款全部交齐后,买受人方可将标的车辆提走办理车辆过户及相关手续。买受人须在竞买成功3日内交纳标的物竞拍价款,逾期未交标的物竞拍价款将视为买受人违约,转让方可与中心协商决定取消该项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再次拍卖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余款退还原竞买人。
九、买受人在标的物移交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过户。车辆过户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逾期未办理过户手续,相关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拍车辆中如因车辆本身或车籍手续等原因造成车辆不能过户的,买受人在车辆成交后5日内提出申请,可由卖方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取消车辆的拍卖。若收回车辆则以标的物成交价为准向买受人退还购车款,不做其它补偿,买受人为所购买车辆所付出的任何费用转让方皆不予承担,请买受人予以充分注意。
十、车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办理过户、车辆维修等如需将车提走的,无论是否完成车籍转移,自车辆交付买受人之时起,关于车辆的任何损毁或交通事故、违章等各种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网 址:http://ggzy.jlbc.gov.cn/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地 址: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园东路14号政务大厅五楼)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0436-3295606
技术支持:郑先生 电话 :13180605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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