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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处置信息公告

车辆处置信息公告

                                                  编号:2022810060

 白城市中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拍卖车辆:

一、标的名称1、红旗牌CA7165AT4小型轿车2、速腾牌FV7146TG小型轿车

二、公告期:从2022年81010:00起-2022年8239:00结束。

三、标的信息及挂牌价格   

序号

车牌号

车辆品牌

上牌时间

起拍价

1

GSD153

红旗牌CA7165AT4

2013-4-7

11300

2

G8V012

速腾牌FV7146TG

2010-11-23

19400

四、 转让方式:动态报价。

五、标的展示2022年818日、819日(工作时间)两天集中展示,展示地点为洮北区内和镇赉县内。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436-3233433

六、报名登记截止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2215:00止。

七、报名方式和所需提交证件:网络报名。(具体操作参照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中心——国有产权业务流程操作手册

所需提交证件:自然人:身份证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如办理委托同时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八、交纳保证金要求:

  1、 交纳竞价保证金截止时间:发布告之日起至2022年82215:00 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2、交纳竞价保证金数额:0.5 万元。

3、交纳竞价保证金要求:以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现金交纳)并在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联系电话。

4、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行:白城农商行政务中心分理处;帐户名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号0770102171015300000078

九、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法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处置方法:意向竞买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被转为签约和履约保证金,其余意向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如果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受让方前期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暂时保留在中心账户,用于弥补再次竞价低于前次成交价的差额。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的,相关方有权利向受让方追索。

十、竞价:

  1)竞价自由报价起止时间:2022年81010:00起-2022年8239:00止 ;最小加价幅度:200元。

2)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8239:00 起,报价周期:90秒 ;最小加价幅度:200元 。

十一、竞价成交价款:项目成交公示期满次日起3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同时一次性向白城市中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付清成交价款、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每辆车400元的其他媒体公告费。

十二、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登记保证金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报价资格

3、转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全面了解;一经注册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认可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物的全部现状、瑕疵以及本标的公告全部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瑕疵及本公告内容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同时竞买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竞买须知》,意向竞买人必须详细阅读。

此项目公告内容由转让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负责。

此公告由白城市中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发布,本网站仅为信息发布媒体,公告信息由拍卖公司负责解释并承担责任。此项目公告内容以本网站公告信息为准,其他转载信息本中心与拍卖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jlbc.gov.cn

人:  黄先生    电话:0436-3295606 

技术支持: 郑先生     电话 13180605553


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

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转让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各意向竞买人在标的展示时间进行实地踏查,详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并可在挂牌期间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阅标的资产相关资料。标的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车辆成交价款一次性全额交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二、受让方在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合同时,须同时向转让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即竞拍保证金交纳凭证,转移登记完成后转让方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

三、受让方须在项目成交交易结果公示期满次日起3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成交确认书》,同时一次性全额付清成交价款并签订合同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成交价款后5工作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资料。双方按照机动车管理规定及二手车辆交易的有关规定在 2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移登记,过户中所涉及的全部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车辆移交后所发生的一切法律纠纷、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债务等民事或刑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和交易机构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任何由此带来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四、本次转让车辆按实物现状转让。

1.可能存在车胎漏汽、部件损坏或缺失、无法启动、油料不足等问题,如需维修处理,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2. 有关车辆信息及违章、欠费、扣分等,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查询,费用自理。

3.车辆过户所涉及的单位名称变更、补办年检、交强险、违法处理等均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4. 意向竞买人为非机动车注册所在地居民身份证,且有意在该地落籍或需迁出等其他情况,须自行了解有关车辆落籍、迁出迁入、限购及指标管理等相关政策,如成交后因受让方原因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5. 转让车辆不带车牌。

6.意向竞买人须先行了解车辆状况与信息,确认满足转移登记条件后再报名参与竞价。成交后如因发动机号、车架号与车辆登记信息不符或者手续等原因导致车辆无法转移登记的,受让方要求退车的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协商解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经转让方同意在保持车辆原状下可办理退车手续,仅限退回车辆成交款,转让方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其他费用。车辆交接后到退车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不承担责任及费用。

7.整体转让车辆其中一辆或部分车辆不符合过户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影响其他车辆交易结果。

五、本次转让车辆相关情况在上述条款中未有列明的,以实际情况为准,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查询处理,产生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意向竞买人必须详细阅读附件内网络竞价规则网络竞拍须知


附件: 012.docx 附件: 15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