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1-17 阅读次数:】
白城市农业农村局20公顷实验田三年承租权交易公告
编号:2024117102
白城市盛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对位于洮北区东风乡绿水村境内20公顷水田地,三年期承租权在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公开拍卖。
一、标的名称:白城市农业农村局20公顷实验田三年承租权拍卖
二、公告期:从2024年1月17日10:00起-2024年1月30日9:30结束
三、挂牌价格:
面积 |
承租期 |
起拍价(万元) |
20公顷 |
三年 |
54 |
四、转让方式:动态报价
五、标的展示:2024年1月25日、1月26日(工作时间)两天集中展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804369636
六、报名登记截止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29日15:00止。
七、报名方式和所需提交证件:网络报名(具体操作参照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国有产权业务流程操作手册》)
所需提交证件:(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章。(如办理委托同时提供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八、交纳保证金要求:
1、交纳竞价保证金截止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29日15:00止(以银行到账为准)
2、交纳竞价保证金数额:保证金10万元。
3、交纳竞价保证金要求:以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受现金交纳、不接受他人代付款)并在备注栏填写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及联系电话。
4、保证金账户信息:开户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城经开支行;帐户名称: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帐号:8935384809000002
温馨提示:为避免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得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截止时间的1~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九、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法:
1、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竞买人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的担保。
2、保证金处置方法:意向竞买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退回,其他意向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如果受让方出现违约情形,相关方有权利向受让方追索。
十、竞价:
(1)竞价:
面积 |
承租期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最小加价 幅度 |
20公顷 |
三年 |
2024年1月17日10:00起-2024年1月30日9:30止 |
人民币500元 |
(2)限时竞价:
面积 |
承租期 |
开始时间 |
报价周期 |
最小加价 幅度 |
20公顷 |
三年 |
2024年1月30日9:30起 |
90秒 |
人民币500元 |
十一、竞价成交价款:竞拍成交经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后,向拍卖人一次性支付当年租金,同时支付成交价款4%的代理服务费并签署《成交确认书》。全部价款结清后5个工作日内由转让方交付标的物及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转让方所转让耕地上不提供水力、电力等附属设施。现耕地上水力、电力等附属设施是原承租人在承包期投入的,归原承租人所有;新承租人如继续使用可与原承租人进行协商,转让方负责协调沟通;新承租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按需配置。
2、租期三年,租金一年一缴。
3、该地块无任何国家有关种粮政策的相关补贴。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意向竞买人应在公告截止日15:00之前登记报名并交纳登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方能取得竞价资格。
6、转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全面了解;一经注册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和认可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物的全部现状、瑕疵以及本标的公告全部内容、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竞价成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瑕疵及本公告内容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同时竞买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瑕疵声明及重大事项提示》,意向竞买人必须详细阅读。
此项目公告内容由转让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项目单位负责。
网上报名咨询联系方式:黄先生:0436-3295606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白城市政务大厅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18166820098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郑先生 13180605553
标 的 展 示 联 系 人:陈先生 18804369636
拍卖人:白城市盛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曹先生 18104362432
承包条件及重大事项提示
以下内容由转让方提供,未尽事宜请各意向竞买人在标的展示时间进行实地踏查,详细了解标的资产情况,并可在挂牌期间到白城市盛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查阅标的资产相关资料。标的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标的简介:
标的坐落于洮北区东风乡绿水村境内20公顷水田地。宗地四至为东至镇南种羊场;南至洮北区奶牛场;西至行政学院所属地;北至东风乡绿水村地块。
转让方所转让耕地上不提供水力、电力等附属设施。现耕地上水力、电力等附属设施是原承租人在承包期投入的,归原承租人所有;新承租人如继续使用可与原承租人进行协商,转让方负责协调沟通;新承租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按需配置。在拍卖展示期内竞买人应进行实地踏查,一旦出价成交,不得撤消。出租期间价格不再作调整;如成交后不能按时交纳租金或签署租赁合同,将承担违约责任。
二、出租期限:标的出租期为三年。
三、承租相关要求:
1、承租人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违反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承租人承租期间所需费用自行承担。承租期满后承租人无条件将标的交与出租人,出租人不另行承担任何费用;
2、承租人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让、入股或抵押。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招租;
3、租金年缴。
4、该地块无任何国家有关种粮政策的相关补贴。
5、承租人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6、如被征用不予补偿,征拆补偿和占用补偿归出租方。
7、承租人须同意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条款。《租赁合同》内容请承租人自行向出租方联系人了解。
四、承租人须在项目交易结果公示期满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白城市盛达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同时按出租方要求支付当年租金等相关费用并签订《租赁合同》。
201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