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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市财政局关于对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府采购中心)2020年度考核发现问题及整改意见 白财采购〔2021〕6号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市财政局对白城市集中采购机构开展2020年度考核。我们通过抽查相关项目档案资料、综合运用项目审查、现场核查等方法,从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集中采购机构内控制度建设情况、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情况、从业人员素质情况、采购程序执行情况以及集中采购机构服务质量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考核。
  考核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如下:
  一、考核总体情况
  采购中心能够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现象;建立良好的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实现了权利的互相制约、互相监督;采购中心从业人员具备相关的职业素质,经常组织学习所有关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多次组织集体学习与讨论;所有招标项目均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的媒体网站发布了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及招标结果;保证金的退付及时、无拖延情况;招标需要的资质等没有无理要求,没有地域排斥,可以公平公正的面向所有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能够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优质服务,采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服务态度和质量比较满意。
  二、考核发现的问题
  部分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日未进行公示,属于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执行。
  三、整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采购文件编制的专业化水平,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残疾人就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部署,确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采购文件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规范性。
  (二)进一步提高采购活动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挖掘专业潜能,优化内部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提升采购人员专业水准。
  (三)要注重发挥自身优势,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政府采购工作得到更广泛的理解和支持,更好地为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此件公开发布)
  

 

  

  

 

  

  

 

  

  

 

  

  

 

  

  

 

  

  

 

  

  白城市财政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