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2-05-26 阅读次数:】
白自然资字〔2022〕20号
为了全力保障好我市年度各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现编制我市(本级)“202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重点保障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大项目工程、基础设施,为白城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二、计划编制的依据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并结合我市计划用地的实际需求。
三、计划指标分配
2022年度白城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00公顷内。其中,住宅用地50公顷(廉租房用地5公顷、棚户区改造用地15公顷、公共租赁住房用地10公顷、商品住房用地20公顷);商服用地2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0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6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公顷,特殊用地10公顷。
白城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