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各类信息码认定事宜的公告
【发稿时间 :2019-12-03 阅读次数:】
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各类信息码认定事宜的公告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辅助评标系统即将试运行,在该系统内运行的交易项目,系统在清标过程中将对各投标人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涉及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造价软件加密锁”等信息码进行识别。一是不同投标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为投标文件在同一电脑上编制完成;二是不同投标人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为同一下载文件制作的不同投标文件;三是造价软件加密锁具有唯一性。
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和原监察部执法监察司合编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上述情形可视为串通投标。详见《释义》第105页:“ 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符合《条例》第40条第(一)款“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之规定。在电子评标过程中发现不同投标人出现上述任何一类信息码一致的情况,将视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串通投标情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函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并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