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20-02-25 阅读次数:】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开展公共资源
交易活动的通知
各市场交易主体: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依规创新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运行方式的通知精神,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于2月25日起,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网上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招标人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疫情防控期间启动招投标活动申请,对新增交易项目,进场登记、预约交易时间及场地、发布公告等实行网上办理。现场开评标活动视疫情控制情况酌情开展。
二、建立绿色通道
对于涉及城市运行保障必需、疫情防控必需、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急需等项目,依照紧急程度,在履行必要手续后,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现场交易服务。
三、加强现场管理
(一)合理调整开标数量。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聚集,中心将固定1个开标室和1个评标室,合理调整单日开标数量。每次交易结束后,相关人员要尽快撤离,中心将对场地进行全区域、全覆盖式消毒。
(二)严格管控进场人员。参加开评标人员进入大厅,在一楼凭身份证实名登记,自觉接受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体温超过规定值(37.3℃)或未戴口罩者,将登记上报并谢绝入内。乘坐电梯时,每趟不超过3人,直接到六楼填写《健康情况申报卡》后,再进入交易现场,全程必须佩戴口罩。开评标时要保持1米以上间距分散就坐,等候区内人员要适当保持间距,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
(三)限制评标入场人数。原则上招标人、行政监督人员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代理机构在不影响正常交易活动的情况下,人员不得超过2名。
(四)调整专家抽取方式。原则上全部抽取本地评标(审)专家,采用系统随机抽取+人工通知方式进行。参加评审活动的专家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工作,全过程佩戴口罩,接受中心管理人员监督。为避免交叉感染,需自备笔和计算器等。对于年龄偏大、个人身体情况欠佳、当日体温偏离正常范围,或近20天内有湖北、黑龙江及较重疫区旅行史,或有与发热病人接触史的评委必须主动告知抽取工作人员,并主动回避。
按照白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外省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竞买人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前,必须在白隔离14天或已通过我市卫生部门核酸检测,并向中心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招标采购单位、投标单位、中介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列入信用考核记录,并实行网上通报。
以上规定待疫情结束后自行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