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0-12-15 阅读次数:】
关于公开征集白城市本级政府采购
电子商城货物类供应商的通知
各位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精神,构建竞争有序的线上政府采购平台,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从即日起开展白城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征集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征集方式
采用常态化公开征集,供应商承诺入驻制。符合条件且有意参与的货物类供应商按要求承诺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入驻白城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网上超市。
二、服务范围
白城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
三、供应商入围范围
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家具用具、日用百货、生活电器、数码设备、计算机设备、体育用品、劳动保护用品、灯具商品、文教用品、五金工具、机电设备、食品饮料(只限饮用水)、图书和档案、医疗设备等货物类。
四、供应商的准入条件
本项目采用准入制,需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供应及实施能力。
2.能够在白城地区提供完善的本地化服务(域外注册供应商提供白城地区服务或合作机构地址及负责人、联系电话即可)。
3.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白城地区设有门店、办公场地或生产场地,包括自有和租赁。
5.承诺满足《白城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1)要求。
6.承诺同意《白城市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供应商平台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详见附件3)。
五、征集审核文件组成所必备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提供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同时提供出租方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四)承诺书一式两份
(五)白城市“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详见附件3)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本协议只适用于货物类供应商(入围服务类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上以网上框架协议模板另行签订)
六、入驻程序
1.申请程序均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上在线申请(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2.线下提交材料:各入驻供应商须携带征集审核文件组成所必备材料(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公章(如方便)到白城市财政局采购办办理。
办理时间:除节假日,每周五9:00—11:30;14:00-17:00
地址:白城市幸福南大街9号(白城市财政局104室)
联系人:李想 联系电话:0436-3325548
政采云客服电话:0431-80546095
钉钉群号:33979640
为更好地向供应商提供帮助,将为供应商提供钉钉群答疑服务,请按群号搜索申请加入,申请时备注供应商名称。
3.线上申请白城市网超协议(申请方法请在钉钉群的群文件中查看)。
七、供应商须知
1.本项目入围供应商将作为白城市直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定点供应商,负责向白城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提供相关货物和服务。
2.履约时间:自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到期时双方可视电子卖场运行情况适当延长或退出,其余事项详见框架协议书文本。
3.电子卖场运行规则及相关管理要求按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4.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八、退出规则
1.主动退出
1.1适用情形:
1.1.1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或意愿,供应商可以主动申请退出;
1.1.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退出程序
供应商在政采云系统里提交退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白城市财政局采购办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通过后生效。
1.3处理标准
白城市财政局采购办核查供应商在电子卖场是否有待处理事宜和纠纷;如无,原则上应当同意退出。
退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退出,退出后该供应商12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电子卖场资格。
2.强制退出
2.1适用情形:
2.1.1供应商被查实不符合电子卖场供应商准入标准的;
2.1.2供应商同一年度内出现3次及以上违规的;
2.1.3供应商在收到红色预警信息后五个工作日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审核不通过的;
2.1.4供应商违反《协议书》、《承诺书》和经批准的平台管理规则等相关各项电子卖场应当取消其资格规定的。
2.2处理标准
发现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取消其电子卖场供应商资格,并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申请准入;但因信用记录或因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消资格的供应商,12个月期间自其信用记录消除或禁止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九、其他事项
1.“政采云”客服热线(“政采云”注册入驻相关问题):0431-80546095,或直接点击平台首页右侧“政采云智能在线服务管家”;
2.监督部门:白城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436-3325548
3.为便于供应商对本项目建设及各步骤流程的了解及运营商后续统一技术培训及管理,应当及时加入对应的钉钉群(白城市“政采云”货物类供应商钉钉群号:33979640; 申请格式:单位名称+姓名)。
十、附件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白城市“政采云”电子卖场供应商入围框架协议。
白城市财政局采购办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