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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职责

    

第一条 负责综合、协调、督办中心日常工作。

第二条 负责文秘、宣传、安全保卫、财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三条 负责综合材料起草工作。

第四条 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及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第五条 负责制定管理制度与监督考核工作。

第六条 负责中心开标、评标场地预约安排及管理工作。

第七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