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5-17 阅读次数:】
第一条 负责白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容维护。
第二条 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诚信库(评审专家库、中介机构库、投标企业库)。
第三条 负责政府采购、建设工程评审专家抽取。
第四条 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栏目内容发布、建设及软件系统的开发、运行、维护工作。
第五条 负责开评标监控视频保管,配合审计与监察机构对电子档案的调阅工作。
第六条 负责组织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培训工作。
第七条 市县交易一体化信息对接工作。
第八条 负责中心信息管理制度的起草工作。
第九条 配合中心各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条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