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自2010年12月1日起施行(自2015年2月2日起废止)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自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自2020年1月23日起废止)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自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自2020年1月23日起废止)